1.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健康管理工作,并开设健康教育课程。
2.托养中心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形式多样可包括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传染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中心全体职工及在训学员家长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中心所有职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讲座每月至少1次,在训学员家长疫情防控知识讲座每月1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中心内设有健康宣教栏,每周更新一次健康宣教内容。
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学员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5.在训学员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存档。
6.对共患先心病、哮喘、癫痫等躯体疾病的特殊学员进行登记管理并加强日常健康观察,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学员进行治疗和复诊,并追踪随访。
7.中心新入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县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工作。
8.中心所有员工每年定期查体1次;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9.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返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